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常见问题

食品安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时间:2024-06-26 来源:江苏明月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规划与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
2. 立项建议: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向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立项建议,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都可以提出建议。立项建议需包括要解决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可能产生的经济和社会影响、标准起草候选单位等。
3. 研究与确定计划: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咨询意见。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的项目在起草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发现重大问题,可紧急增补制定项目。
4. 起草单位选择:国家卫生健康委采取招标、委托等形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起草工作。鼓励跨部门、跨领域的专家和团队组成标准协作组参与相关工作。
5. 起草标准草案:起草单位需对标准起草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负责,并提供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依据和社会风险评估结果资料。起草过程中,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客观实际需要,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同时充分征求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食品生产经营者等标准使用单位、有关技术机构和专家的意见。
6. 审查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秘书处办公室初审、专业委员会会议审查、技术总师会议审查、合法性审查工作组审查、秘书长会议审查、主任会议审议的程序进行审查。专业委员会审查标准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作出审查结论,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参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的方可作为会议审查通过结论。标准草案经专业委员会会议审查通过后,还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的通报程序。审查各环节若产生严重分歧或发现重大问题,秘书处办公室可提请秘书处组织专项审查,必要时作出终止标准制定程序等决定。
7. 公布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编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和实施日期之间一般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供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准执行各方做好实施的准备。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需要可在过渡期内提前实施标准,并公开提前实施情况。
8. 标准解释与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解释,标准解释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标准公布后,主要技术内容需要修订时,修订程序按照立项、起草、审查和公布程序执行;个别技术内容需作纠正、调整、修改时,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形式修改;对标准编辑性错误等内容进行调整时,通过公布标准勘误加以更正。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还会组织有关部门、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跟踪评价结果作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重要依据。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公布和备案工作。
 
这些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例如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等。

江苏明月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天助网络    苏ICP备20035587号